监测方案

时间:2024-05-24 22:10:17
【实用】监测方案4篇

【实用】监测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测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监测方案 篇1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xx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xx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xx〕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方案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十个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于年开展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是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国家、省及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市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局群体科。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行下发)。

(三)区、市、县应建立领导机构,区教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南皮县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区、市、县要沿用年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的监测网点,若个别原乡村抽样点现变为城镇,则受试对象依然视为农民,如有变化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方能改变。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向各县、市、区发放监测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市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检查、验收、汇总各县、市、区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和统计运算,研究分析国民体质监测数据,连同监测卡片向省体育局报送;

8、完善和管理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三)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至少拥有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提供和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至周岁的中国国民,分为幼儿(—岁)、儿童青少年(学生)(—岁)、成年人(—岁)和老年人(—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岁为一个年龄组(岁),六类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种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岁),四种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全市总样本量为人。

(三)抽样原则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监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幼儿问卷内容

1、幼儿本人情况

(1)出生时体重

(2)出生时身长

(3)出生时胎龄

(4)出生后四个月内喂养方式

(5)是否食用以下食品:油炸食品(炸鱼,炸薯片等),甜食(糖果,巧克力),方便面(干脆面),碳酸饮料(可乐,汽水等),洋快餐,膨化食品

(6)平均每周有几天会吃到以上食品

(7)是否参加体育类、文艺类特长班

(8)在家的主要看护人

(9)通常每天睡眠(包括午睡)多长时间

(10)上幼儿园情况

(11)在幼儿园身体活动(包括游戏、玩耍、上体育课)情况

(12)在幼儿园静态活动(如上文化课、看动画片、绘画等)情况

2、幼儿父母情况

(1)父、母亲出生日期

(2)父、母亲身高

(3)父、母亲体重

(4)父、母亲受教育程度

(5)父、母亲职业类型

(6)近半年内,父母是否平均每周参加1次以上(含1次)的体育锻炼

(二)成年人问卷内容

1、受教育程度

2、您的职业类型

3、您工作单位的性质

4、您主要的工作场所

5、近年来,您参加本单位(村、镇)组织的运动会或单项比赛的次数

6、您所在单位(村)是否有体育锻炼补贴

7、您所在工作场所是否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8、您的居住地点离工作场所的距离有多远

9、您的居住场所是否有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10、您通常每周吃早餐的情况

11、通常情况下,每周外出就餐〔包括到亲朋好友家聚会等〕(超出平时饮食量)天数

12、您是否食用以下食品:油炸食品(炸鱼,炸薯片等),甜食(糖果,巧克力),方便面(干脆面),碳酸饮料(可乐,汽水等),洋快餐,膨化食品

13、您平均每周有几天会吃到以上食品

14、您通常每天睡眠(包括午睡)多少时间

15、您经常熬夜吗

16、您是否感觉到有压力吗

17、您认为自身的体质状况如何

18、是否患有下述疾病(经医院确诊)

19、是否“年国民体质监测”的受试者

20、通常情况下,您使用的交通方式和时间

21、通常情况下,您工作时的状态

22、通常情况下,您在闲暇时间的体力活动情况

监测方案 篇3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市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渝食安委

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XX〕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发〔XX〕1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获得XX年 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

(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

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

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

五、信息通报

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监测责任单位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异常增高时。由县食安办立即通报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监测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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